根据《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要求,就报名材料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日下午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米乐官方网站登录入口研究生办公室(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812)。
材料邮寄请使用顺丰或者EMS,收件信息:
黎老师 65111210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计算机学院1812
三、申请材料内容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将相应认证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联系报考学院,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 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
7). 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上述申请材料“3”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 请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bszyml/2021/)上进行下载。
四、材料审核
学院会对收到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考生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不满足相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核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其余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cqu.edu.cn/bszyml/2021/)。
五、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黎老师,023-65111210 联系邮箱:csg@cqu.edu.cn
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1年3月9日